行政長官在二○二二年《施政報告》宣布推出「青年參與倡議計劃」,以吸納更多青年參與公共事務,加強與政府互動互信。全港18區均設立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。負責統籌該區的暑期一般活動、地區青年活動和全港/跨區青年發展活動及就資源分配事宜提供意見。
委員會宗旨及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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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
青年發展計劃是一項社區建設運動,目的是藉著全方位、多元化和具延展性的青年活動,推廣多元卓越文化,培養有視野、具創意、能領導、肯承擔的青年,使他們得以發揮本身的才能和潛質,培養有益身心的興趣;了解和體驗人際關係;認識所屬的社區,加強對社區的歸屬感和責任感;及加強青年的國民及公民意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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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象
青年發展計劃以6至29歲的香港青年為對象。這個年齡組別的人士大部分都屬求學階段,但青年活動不是特別以學生為對象,所籌辦的活動在內容和時間安排上,應配合在學、在職和不同階層青年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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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標
青年發展計劃旨在提供充足並有益身心的康樂、體育和文娛活動,讓社會各階層的青年一起分享樂趣和舒展身心。此外,申請團體和學校亦應鼓勵青年參與社區事務,使他們認識自身的公民責任,從而加強他們的國民及公民意識。青年必須有均衡的發展,他日才能成為社會的棟樑。青年發展計劃的目標如下:✧ 向青年灌输正確的價值觀;✧ 促進青年與社區之間的聯繫;✧ 向青年推廣文化藝術活動,以提高文化素養;✧ 向青年推廣體育活動,鼓勵他們鍛鍊身體,培養團隊合作和體育精神;✧ 為青年提供訓練,以助他們裝備自己,迎接未來;及✧ 加強青年的國民及公民意識和對國家及香港的歸屬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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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類別劃分
青年發展計劃由民政事務總署每年提供撥款,經由18區民政事務處(地區民政處)推行一系列「暑期一般活動」、「地區青年活動」和「全港/跨區青年發展活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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